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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8版)》,进一步完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确定潜伏期具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接触传染性强、病毒污染的物品仍可制作感染等复印件。

本版诊疗方案总结了前期新冠肺炎诊疗经验,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的诊疗指南进行了修订。 作为临床表现,极少数儿童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 misc ),介绍了misc的临床表现。 实验室检查显示,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igg抗体增加,发病1周内阳性率低,有可能导致假阳性。 诊断标准作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的病例的诊断依据之一。 在临床分类上,适当改变了成人和儿童重症病例的诊断标准。 另外,增加了重症/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调整了成人和儿童的重症/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鉴别诊断时,小儿患者出现皮疹、粘膜损害时,需要与川崎病鉴别。 在病例发现和报告中,对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潜伏期即有传染性 发病5天内传染性较强”

在抗病毒治疗方面,根据诊疗方案,部分药物经临床注意研究可能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尚未通过严格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发现较为有效的抗病毒药物。 建议在病程早期采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将要点应用于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 不推荐单独使用罗红霉素/利他韦酯和利巴韦林,不推荐使用羟氯喹和阿霉素。 干扰素、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罗哌那韦/利托洛尔合用)、磷酸氯喹、阿比朵尔可以继续试用。 不推荐使用3种以上的抗病毒药物。

诊疗方案增加了早期康复复制,重视患者的早期康复干预,比较新冠肺炎患者的呼吸功能、身体功能及心理功能障碍,强调要积极开展康复和干预,尽量恢复体力、体质和免疫能力。 增加护理相关内容,根据患者病情确定护理点,做好基础护理工作。 强调重症/危重患者必须密切注意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意识状态,用要点监测血氧饱和度。 卧床的患者应预防应激性损伤。 按照护理规范进行各种创伤治疗、侵入性操作的护理。

根据诊疗方案,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上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的患者,如核酸持续4周以上阳性的患者,经抗体检测、病毒培养分离等方法综合判断患者传染性后是否出院 (记者孙乐琪刘欢)

标题:“潜伏期即有传染性 发病5天内传染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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