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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通过互联网监测、投诉举报、舆论监测、监督检查、部门通报等渠道反映的案件线索,深入查处,从事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登记

通知指出,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药监局已经批准注册22个检测试剂产品,不断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近来,个别未注册的相关检测试剂产品虚假推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相关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公司、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信息平台和网络销售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线索, 对医疗器械互联网第三方信息平台经营者未履行对上传电子商务的注册审计等义务,未及时处置平台内相关虚假新闻的,应当报警并限期修改。 对加强与公安、网信、通信主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发布虚假新闻,生产销售非法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等产品的网站、app等,应当及时向网信、通信主管部门通报。 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首席记者刘志勇)

标题:“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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