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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代言产品因涉嫌虚假推广被起诉

法律专家:广告代言人是法律行为,不是艺术活动

考虑到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推广问题,日前,市民冯长顺向法庭起诉了经销商北京人民阳光大药房有限企业及其产品代言人姚明。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正式立案。

鱼油软胶囊有多大效果?

事情始于今年2月,冯长顺在北京人民日光大药房购买了一瓶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

“我现在手头的事件特别多,但是记忆力不好,经常忘记东西。 平时只看电脑,视力也不好。”冯长顺在起诉书中说,“销售者是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三高群、心脑血管疾病群、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群、关节炎、痛风、哮喘、记忆力下降、视力下降。”

“买这个产品是冲着姚明买的。 我是姚明的粉丝,看到这个产品推广的疗效正好适合自己,就买它吧。”

但随后,冯长顺表示,自己录用后,觉得产品名称不实,涉嫌虚假推广欺骗顾客。 随后得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此前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定和处罚。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上查阅冯长顺所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为北京世纪优秀新闻技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优秀企业”——记者注)撰写。 其中提到过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的推广术语问题。

该文编号为《京工商昌处字()第550号》,落款日为年7月26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为保健食品,其《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批准的复印件为:保健功能辅助降脂,合适的人为血脂偏高的人 在其普及网站(即卓越网——记者注)上,记载为“提案者群:三高群、心脑血管疾病群”。 患有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痴呆症的人们。 有记忆力下降、视力下降、老花倾向者。 不吃海鱼或者不吃海鱼的人们。 “”

处罚书指出,优秀企业利用其网站,对8种保健食品(包括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记者注)进行的上述效果推广用语,超过了《国产健康食品批准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批准书》批准的复印件,客户可以访问这些 卓越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不正当竞争法》,是虚假推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书责令卓越企业停止误导虚假推广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金20万元。

冯长顺表示,药店销售人员给他的产品推广资料上记载的复印件与上述处罚书中认定虚假推广事实的复印件基本相同。 他认为,证明自己在购买产品时也存在虚假推广问题。

但是,汤臣倍健官网在该产品介绍中表示,合适的人群血脂偏高,与前文处罚书中“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的批准复印件一致。

前几天,冯长顺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北京人民阳光大药房有限企业为被告,姚明列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普及吗?

北京阳光大药房有限企业运营部经理岳卫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企业接到法院通知,进一步了解顾客在哪个店购买、购买时是什么情况等具体消息,并与厂家进行信息表达。

岳卫平表示,企业不允许任何推广材料进店,不知道客户的推广材料来自哪里。 “我们这家店的管理非常严格。 ”

中国青年报记者最近来到北京人民阳光大药房位于西城区的店里,询问销售员是否有该产品的推广册。 销售员带着记者走到架子后面的柜子旁,从一堆资料中抽出了推进册。 记者在该推广手册中看到,鱼油软胶囊的提案者为三高、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者。 有记忆力下降、视力下降、老花倾向者。

采访本案的姚明,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北京众辉国际体育管理有限企业(据该企业官网消息,姚明的经纪代理机构记者注),但该企业没有应对本案。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回应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是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70413 ),产品标签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示。 对包括鱼油软胶囊在内的各种产品的普及宣传也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 这家企业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是该案的被告,也没有收到法院的相关诉讼材料,但该案涉及与汤臣倍健相同的产品,以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企业将关注案件的进展。

虚假广告明星很难免责

明星代言人涉嫌虚假推广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 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顾客权益保护法》首次确定,明星代言广告涉及虚假推广的,与商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顾客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芦云介绍说,此前,中国法律关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卫生行业,涵盖范围有限。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食品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为明星代言人的连带责任,但《食品安全法》在特定的食品领域中,保健品是否纳入《食品安全法》一直备受争议。 ”芦云说,刚刚实施的新《顾客权益保护法》将覆盖范围扩大到了整个费用行业。

新《顾客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制作、发布与设计、顾客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虚假广告,给顾客造成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新《顾客权益保护法》还提出了“连带责任”的概念,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在与顾客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推广中向顾客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顾客损害的,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编辑之前,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只规定了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编纂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增加了包括代言广告的明星在内的个人。

北京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顾客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解释说,这进一步扩大了新的《顾客权益保护法》的范围,加强了对包括代言明星在内的自然人的约束力。 邱宝昌表示,如果是关系顾客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顾客起诉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可以绳之以法,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新增被告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顾客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顾客要打赢这场官司,首先需要提供广告和推广虚假的证据,其次确认产品造成了损害。

“但无论姚明是否负责,这都给明星代言人敲响了警钟。 明星们必须知道广告代言人不是艺术活动,不仅仅是道德活动,更是法律活动。 ”。 刘俊海说。

标题:“姚明代言产品涉虚假推广被诉原告称冲姚明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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