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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经营医生持续健康规范快速发展意见的通知》。 《通知》强调,政府对社会医疗区域总量与空之间的布局不设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疗器械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 文件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

《通知》确定,到2019年9月底,制定互联网诊疗收款政策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另外,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动态化管理,社会运营医生正式运营3个月后可以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判断的完成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另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社会医疗商业保险机构和社会经营医生共同开发多样性,鼓励健康保险产品个性化医疗保险定点社会医生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带购买药品,医疗保险部门自主协商集中采购平台的

《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各地制定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的实施办法,确定购买服务的主体、复印件、办法、程序、监管等细则。 支持社会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服务,开展养老照顾、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为居民提供便利。 支持三级公立医院和社会运营医生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查、病理诊断等服务,形成全社会医疗合作管理体系,相关服务协议可以作为社会运营医生相关诊疗科目作为注册依据。 并允许相应的在职缺勤医务人员申请设立医疗机构。

《通知》还提供了优化检测服务、优化职称评审、提高临床服务和学术水平、增强培训力度4项措施。 《通知》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检查医疗机构,重点审查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 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三级医院逐步实行执业注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允许医疗机构在设立批准书比较有效期的情况下,先行注册执业基本标准60%以上的床位。 另外,社会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参与职称评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医学类科研项目负担单位的选择,都不得限制作为项目负担单位的医疗机构的性质。 并且,各地政府运用财政资金开展或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名义组织的相关业务和人才培训,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平等提供名额。 (首席记者姚常房)

标题:“22项政策助推社会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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