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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国家卫健委、中宣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将献血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另外,地区间的血液采购不可以领取互助金,正在探索开展预约献血服务。

《通知》强调,必须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建立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结构。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快速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上接受、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体系制度,加大对血站新建扩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 地方各级住宅城乡建设、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支持献血房建设、流动采血车停放,鼓励建立省内血站一体化管理模式。 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经费,保障血站的正常运行和快速发展。

《通知》对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提供高质量、方便的献血服务。 例如,探索建立网络+无偿献血服务模式、完全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的直接免血费流程等。 二是开展无偿献血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与街头流动无偿献血协调快速发展,探索开展预约献血服务。 三是完善高危献血者屏蔽和淘汰制度,健全血液预警机制。 然后,完整的血液筛查战略,必要时增加血液筛查项目。 四是提高贫困地区血液保障能力,各地与贫困县医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的三级医院应提高县医院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通知》还指出,各地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员工协调机制,加强社会动员,形成员工协作力。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共同推进、精神文明、快速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集团组织,协助军民系统 (首席记者姚常房)

标题:“无偿献血纳入文明城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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