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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网南昌6月18日电《江西政读》消息,6月17日,江西警察学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省委公布江西警察学院党委第一负责人调整决定:胡朗民同志担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胡朗民简历

胡朗民,男,1965年12月出生,江西临川人。 大学本科,法学学士。

1988.07-1995.02江西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官(科员级)

1995.02-1999.01江西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9.01-2001.07江西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业大办副主任(副科)

2001.07-2003.05江西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正科)

2003.05-2005.03江西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5.03-2006.05江西省广昌县法院院长

2006.05-2006.06江西省广昌县副县级干部。

2006.06-.06江西省广昌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 05-.07江西省公安厅的推进处处长

. 07-.07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 07-.09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2019.12江西省第9届援疆职工前方司令部党委书记、总指挥(正厅级)

. 06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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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胡朗民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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