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8字,读完约3分钟

许志永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2日上午在北京开庭审理。 许志永是律师,2003年孙志刚案成名后,成为“新公民运动”的第一发起人。 据报道,近期将有多起类似案件受审,但许志永案最受西方关注。 西方舆论谴责中国政府对此事件“镇压”异见者,一些西方政府官员也发表谈话向中方施压,他们影响许志永案判决的意愿相当突出。

“新公民运动”在中国社会并不出名,了解许志永的人大多集中在知识界和舆论活跃的圈子里。 “新公民运动”的影响主要通过互联网,特别是微博扩散。 客观地说,许志永等人的明面主张,包括诉求宪政、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教育平权等在内,在中国社会已经有广泛的发声和表达机会,直到今天,仍在对话、写作、展现同样的需求。

虽然这些需求与中国现实改革的关系多而复杂,但并不是对立的。 许志永等人认为这些需求本身不会在今天的中国受到审判。

中国是一个不断加快法治建设的国家,对政治活动家来说,最重要的是认清政治和法律的界线,也就是说任何政治需求都必须以符合法律的方式表达,任何政治都不应碰撞法律基础。 已有官方消息称,许志永涉嫌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昨日接受取保候审的王功权承认与许志永一起策划、煽动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一人审理许志永案与“新公民运动”的公开主张对立,这是误解。 司法部门现在和今后都不管理应该从政治上和舆论上对待什么样的主张。 司法部门管理现实社会,特别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惩罚对其的各种混乱。

不得不说这里面有灰色地带的一部分。 一段时间以来,政治异见者一直主张扩大和深化这一灰色地带,使政治地盘侵蚀法律边界,任何激进的政治行为都应视为合法。 他们以自己是“民主战士”为理由,要求无论自己做什么,法律都要打开一面。 如果司法机关追究他们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就会成为对民主主义的“镇压”。

许志永案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边界的重要机会。 我们支持许志永方面组织最好的辩护,以法律规定的方式维护被告的权益。 我们呼吁法院方面无视西方舆论的压力,集中精力详细审理案件,多次独立判决。 法院只有对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公平正义负责,才能对中国的社会进步负责。

以中国社会今天的成熟度,已经不需要“既然抓住了许志永,就必须重新审视他”的逻辑。 王功权在等着审查,大家觉得意外吗? 中国社会现有的弹性完全可以接受法院对许志永案件的任何判决,只要它实事求是,依法进行。

西方舆论和国内许志永的支持者对此事件有角度先行,他们的根据是价值观而不是法律。 中国现在有少数律师,其表现热衷于意识形态化、泛政治化、民粹主义的舆论动员,他们对法律的忠诚逐渐被政治热情所笼罩。

许志永应该向法庭询问是否有罪,有多少罪。 尊重中国法律是各国应与中国交往的态度。 要求中国法院如何判断“必要”,以“国际形象”威胁中国,这是古老的做法。 虽然对西方给予中国异见人士的特殊关注和支持,我们尽量不敏感,但中国人决不会让外部力量的态度主导这个国家的内部事务。

(责任:周杰伦)

标题:“环球时报:依法审理许志永案,反对角度先行”

地址:http://www.e6x2f.com/ezjj/14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