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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1月1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报道,中共惠州市委原常务委员、惠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锦辉(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告知被告黄锦辉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黄锦辉,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黄锦辉在中共惠阳市委书记、惠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惠州市委常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特别巨大,以受贿罪承担其刑事责任 兼任惠州市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黄锦辉简历

黄锦辉,男,广东惠阳人,汉族,1952年8月出生,华南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学历大专,1971年9月参加职工,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9月以后担任惠阳县永湖公社资料员、办公室副主任的1983年9月以后,在华南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的1985年8月以后,担任惠阳县政府副主任、主任的1987年5月以后,担任惠阳县委常务委员的1988年4月以后, 1993年4月以后担任惠阳县副县长,1996年7月以后担任惠阳县(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县(市)长,1997年3月以后担任惠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7年12月以后, 惠阳市委书记( 2001年3月至7月参加中央党校培训三班学习) 2002年12月以后,惠州市政府党组成员(保存正处级) 2003年5月以后,惠州市政府副市长2006年12月以后,担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惠州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黄锦辉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年8月5日,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省八、九届党代会代表,六、七、八、九届市委委员,市七、八、九届党代会代表,市七、八、九、十届人大代表。

(责任:梁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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