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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互联网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

今年年初,工业和新闻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关联部门正研究实行手机实名制和互联网实名制,争议已久的互联网实名制再度进入舆论视野。

凡事有利弊。在我看来,实行互联网实名制之利远大于其弊。

网络带来的新闻革命,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并且,也伴随着种种问题和困扰。例如,新闻网络上的盗版侵权现象依然严重。新闻网络的结构以信息和娱乐为主,数据显示,美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额大约是中国的5—6倍,而电子商务总额却是中国的数千倍。此外,中国读者的数量超过3亿,超过美国全体国民人口的总和。如此巨大的“互联网社会”并不虚拟。全部这些都在呼唤我们对互联网进行基本的社会管理。

必需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来说,网络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互联网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交易价钱和社会价钱。而互联网实名制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实名化的读者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不使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互联网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网络对经济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快速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特点、进行产业革新、保护知识革新。

互联网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参照韩国的方法,可使用“前台匿名”和“后台实名”相区分的方法。这种方法并不必然会影响言论自由。

还要澄清的一个重要观念是,网络早已不仅是一个“个体媒体”,而是一个“互联网社会”——这里有“公共空间”如博客空间、社会交往空间;也有“私人空间”如个体电子邮件。个体空间不受限制,而公共空间需要立法。而且,没有无限制的自由,人肯定是社会的人,自由是相互给予的。

也有学者提出,互联网实名制可能“因言获罪或助长有罪推断”。我的看法是,一方面,互联网实名制的首要功能是为了确认身份,好像各个公民都有一张身份证,而不是一个“有罪假定”。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个别公民因举报腐败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例,但这并非网络独具的问题,也不会因网络实名而改变。处理这些问题,要从完整社会的整体法律环境入手,这已经超出网络治理本身的范畴。

2004年,价值新闻网率先实行全站注册客户实名制,成为中国第一家全站实名制网站。2007年到年每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我们多次通过人大代表,持续递交实名制立法的提案。我认为,更加规范、健康的互联网环境、经济环境,关乎我们每一个体的未来。相信每一位在乎新闻网络快速发展的人,在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人,终将认知到互联网责任和互联网诚信的重要作用。

(作者为价值新闻网创始人)

(责任:年威)

互联网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互联网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

标题:“互联网实名制利弊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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