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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网app“加盟微商”各级代购利润图。 资料图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成为万能的

悉尼网除了转发文案和收件人的模式外,还在app首页开通了“加盟微商”版块。 经营的商品是叫做“21路元气圈”的减肥饼干。 记者没有在淘宝、亚马逊、京东等各大EC平台上搜索该商品。

记者通过该版本提供的微信号,联系了微信昵称“大仙儿”的负责人,咨询了如何成为该产品的代理人。 负责人说,代理级别从高到低。 顺序:执行董事、联合创始人、总代、天使代理。 符合资格的门槛金额依次为34800元、13600元、3900元、1290元,进货单价依次为每箱(约500克) 290元、340元、390元、430元,产品零售价为每箱480元。

上述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充值成为不同级别的代理后,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迅速发展下家成为代理。” 因为代理人快速发展的下级代理人的购买需要通过代理人,下级代理人获得的业绩越好,代理人的利润就越多,利润首要来自两个阶段之间的价差。

并且,对于代理人发展迅速的对等代理人,由于接受货物没有价格差异,利润首要通过上级代理人提供奖励。 以排名最高的执行董事为例,快速发展的平级代理商的业绩,由总部奖励,最多可达30元/箱。 除此之外,执行董事还可以按月获得团队建设奖。 也就是说,可以对每月由执行董事举办的在线课程和在线沙龙等活动给予奖励。 每箱最多可获得10元/箱的奖励。

另外,企业还将对比奖励代理商累计的总业绩,最多可获得200万元的房产,最少也有6000元的苹果手机。 负责人给记者描绘了加盟的美好前景,但记者从另一家代理商那里得知,这种模式不容易赚钱。

联合创始人王敏(化名)告诉记者,4月下旬交给他13600元,成为联合创始人。 根据悉尼网的规定,联合创始人级别的采购价为340元,市场零售价为480元,每箱可以赚140元的差价,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她发现销售情况不好,经过20多天的努力,10箱未

这种在快速发展层底线上受益越来越多的商业模式,是否涉嫌传销也备受外界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认为,悉尼网的这种微商模式,参与者通过快速发展下级或平级代理人,获得差价利润或总部奖励,实际上是按照快速发展的人员业绩支付报酬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也认为,与京东等早先流传的电商不同,微商主要基于社会交流互联网进行宣传和销售。 因此,虽然许多微商开发了所谓的流通系统作为电子商务的第一分裂形式,但并不能改变它,仍然违反了中国的禁止流通条例。 从2004年开始,各地工商机构纷纷查处并处罚多种流通模式,包括年中国最大的三级分销商云在内,指尖也遭到巨额罚款。 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这种流通模式仍然不合法。

但是,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微信始终以社会交流平台的宣传和营销为基础,网络交易也是跨地区的,执法机构是属地管理。 这是因为,不能简单地调查微信模式是否涉嫌流通。 另外,微商这个业态是否受顾客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约束,现在还没有定论。 因此,今年6月电子商务法三审时,应该确定这个问题。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也表示,这种不断更新换代的营销模式,目前还无法直接得出结论,只能说存在传销嫌疑。 “这个微型商业模式的商品价格是否合理,目前还无法进行评价。 各级代理商赚取差价的模式能否认定为传销,目前仍难以找到确定的标准,只能由工商部门进行最后的认定”。

(责任:魏京婷)

标题:“雪梨网“加盟微商”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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