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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贵州省交通厅前厅长程孟仁受贿案。 正好十年前,前任吕万里也在这里受审,最终被判处死刑。 程孟仁事件后,当地坊间和机关感叹:“卢万里的‘死’没有阻止继任者,而是继续贪婪。” (本网5月20日)

从卢万里的《落马》到程孟仁事件,十年的光景,是变了样的贪污和疯狂的作风,变化的只有故事的主角。 继承人不仅没有从前任那里吸取教训,从悬崖勒马,还以更隐蔽的方式、更大的胃口获得个人利益。 如果联系到迄今为止河南省连续四位的交通厅长“前腐继承人”,我会怀疑这些官员为什么会像蛾子一样火冒三丈,成为普通前仆后继,“死”真的阻止不了贪婪。

单从现在的结果来看,似乎确实得出了“死”阻止不了贪婪的结论——前任倒下了,继任者踏着前任的足迹,不断从交通建设项目中贪婪。 然后,上一代倒下了,然后,这一代。 腐败的基因,就像种子一样,一个接一个地传播下去。 其区别只是贪污金额的不同和贪污方法的不同,本质上没有任何变化。

但是,光靠这一点是无法阻止“死亡”的贪婪的,难免会有一部分武断。 其一,贪官污吏之所以能得到“前腐继承人”,是因为这些官吏自身的意志孤独,以及与监管制度的脱落、无力相关的问题。

这些制度看起来严密、严密,具体的限制性、禁止性规定也很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制度的规定形同虚设,不能约束官员特别是行政首长的权力。 无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制度,还是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制度,在一点的官员那里,打个招呼就行了,只要有点含蓄,具体的操作者都有心。

由于这种现实因素,这种方法往往不会立即引起观察、干预或调查。 对贵州交通厅长吕万里来说,从1998年6月到2002年1月,历时4年,33次收受他人贿赂、索取,物超所值2559万元。 据报道,尽管其贪污手段肆无忌惮,但多年来无所畏惧。 可见相关制度不完善之大。

其二,继任官员从倒台的前任身上汲取的,大概不是如何公正守法、廉洁奉公,而是越来越多的避免被调查掩盖犯罪的方法。 “死”并不是不能阻止贪污,也不是贪官不怕“死”,而是前任的“死”促使继承人自发变化,变得更加谨慎。

毕竟,我很幸运以为如果自己故意保持安静,就不会给前任带来法律制裁的命运。 运气的根源是,还有一点的官员认为因贪污被调查的概率不高,如果手段高明,自己就能渡过危险。

因此,面对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现象,一方面要继续加强严密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改进、细化相关程序,严格执行,特别要限定行政首长的权力。 然后,扩大新闻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将投资巨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置于阳光下。 另一方面,必须继续加大处罚力度,伸手一定要被抓住,除了恶务,真的要“零容忍”。 这样,就可以根治贪官的侥幸心理。

(责任:周杰伦)

标题:“从卢万里"落马"到程孟仁案发:"死"果真拦不住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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