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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元旦,为孩子报名参加元旦联欢晚会的消息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学一年级的家长们中沸腾了。 班委家长告诉记者,晚会安排交给房屋委员会,各自报告节目,最后由房屋委员会向老师总结。 学校不组织排练,委托学生在家练习。 另一位家长不明白:过去在学校开大型联欢会,老师统一组织练习,现在这些事也交给家长了吗?

孩子过节和父母抢劫的现象,由来已久。 日前,中辩、国辩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由此,父母方面也会产生一些对教师负面影响的新担忧,会把一些负担转嫁给自己吗?

父母给孩子的学习成长带来负担,有社会结构因素,当然不能把原因强加给教师和学校。 但是,由于家学分工的模糊化,父母可能承担着一点也不应该承担的负担,也是不争的事实。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教师完善作业考试指导,将学生作业变为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评分作业,教师认真评分,及时加强讲解。

关于新一轮的教师减负行动,也确实有必要防止减负名将一点负担转嫁给父母。 首先,各级地方、部门、学校在落实上要减少,才能准确把握其负面内涵,不应该减少的是不减少混乱。 要比较这次中小学教师的减负,要知道减少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是首要方向。 但是,为教师减轻负担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零负担,而是保证教师在教育教学上花越来越多的精力。 显然,这种负面不包括让父母分担本来教师的负担。 为了实现这一点,不仅不能改变政策执行的形式,还应该更加确定教师和家长在教育责任上的分工。

除此之外,教师负担和父母负担都需要放在一个整体的概念上来看。 此次发表的负面意见表明,教师的负担中确实有不少是非教育教学任务带来的不合理压力。 但是,担心为父母将负担转嫁给教师,或者为教师将负担转嫁给父母的电锯的状态,基本上是因为学生的负担太重了。 只有真正减轻学生的负担,减少社会对教育的过高期望和功利化的追求,才能真正起到给教师、家长减负,提釜底抽薪的效果。

以上述学校举行元旦联欢晚会为例,学校把相关工作推给家长,当然不合理。 父母作为单纯的观众,把所有的工作都推给教师,这未必是理所当然的。 最好的应对方法是,学校和家长是否能接受不那么盛大的联欢晚会,或者是否能用其他大家都能接受的、更简单的方法来代替大张旗鼓的晚会? 教师和父母抱怨负担重的时候,应该推着自己考虑孩子的负担。 毕竟,只有放过孩子,才能真正放过自己。 (作者:朱昌俊,媒体评论家)

标题:“为教师、家长减负孩子才是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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