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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新闻(全媒体记者闻讯) 2月14日,中央文明办公室发布——年创建周期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该名单表明,全国共有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市和县―年创建了周期性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湖北共有14个地级市(县),其中6个地级市、8个县级市(县)、鄂州。

根据中央文明布局,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估一次,必须先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三年的努力,才能评估全国文明城市。 目前,我省有武汉、宜昌、宜都、大冶4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最大的城市企业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荣誉称号,是当今国内城市综合类评价中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企业品牌。 获得这个称号,可以提高鄂州城市的知名度、信誉度,扩大招商引资,促进鄂州经济社会科学的快速发展,跨越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建设事业至今已有20多年。 近年来,我市反复出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反复出现“造民、依民、惠民”,将城市变为“净起、亮起、绿起、美起、文明化”。 特别是年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城市质量明显提高,市民获得感明显增强,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干群奋斗精神得到充分展示,文明城市建立达到了新阶段。 今年年初,我市再次吹响创建号角,公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遵循“年打牢基础,2019年巩固成就,年冲刺夺品牌”的实施步骤,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标题:“鄂州再次入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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