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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审理省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6月8日,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广水市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职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华容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维明作为公益诉讼公诉人出席法庭,对广水市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3mf鄂东网

华容区人民法院按规定组成4+3议院审理,并在法庭上宣判。 全市二级检察机关及市、区二级行政执法机关130多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了审判。 3mf鄂东网

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mf鄂东网

审判中,公益诉讼的起诉人和被告围绕某镇人民政府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被告是否完全履行职责的争论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讨论。 尹维明在最后陈述中说明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意义,表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mf鄂东网

经过120分钟的审判,议院经过协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法庭确认被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建设、采用某镇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某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对某镇垃圾填埋场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垃圾管理责任,实施综合治理,消除污染。 判决后,被告所在城镇的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在法庭上表示不上诉。 通讯员罗莎: 3mf鄂东网

标题:“鄂州市审理省定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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