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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公司新闻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到12月31日,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由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faw鄂东网

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实行电子化网上报送方法(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纸质方法报送属地经营者)。 。 各类市场主体直接登录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湖北) (网站: http://hb )。 GXT 谷歌。 cn )、按照系统指示如实完成新闻的填写和公示。 faw鄂东网

市场主体报刊公示必须真实、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报刊有隐瞒真实、弄虚作假的情况,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限期内未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查发现隐瞒真相、作假行为的,依照《公司新闻公示暂行条例》、《公司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置。 faw鄂东网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faw鄂东网

年12月24日faw鄂东网

标题:“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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