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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兮) 7月31日,记者从本市防洪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鄂州市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研究,本市防洪指标决策于7月31日22时将防洪应急反应水平从ⅲ级调整为ⅲ级。 据了解,

我市长江和内湖水位持续下降。 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将是晴朗的炎热和高温的天气,没有明显的强降雨。

响应水平的降低不等于汛期解除。 市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门仍要高度警惕,引水不退人,降职不减力,详细落实各项措施,全力做好员工预防工作。 不要松懈思想。 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汛期形势的严峻性和诸多复杂性,长江鄂州段和梁子湖、桐湖等仍高水位波动、险情增大,各级各部门打好思想弦,不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夺取防洪救灾全面胜利。 避免埋头工作。 目前,防守体制机制和责任制不变,必须加强出水期工程巡逻的防守,特别是对超过警戒水位的江河湖堤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包括历史旧险区间、新险滩、穿堤建筑物、白蚁堤区间等密码 市防指派出专家组和职工小组奔赴一线,指导防汛救灾工作,不定期在报纸、广播、电视等网站发布水情通报。 各地应按照ⅲ级响应要求,防汛行政负责人到位,实施指挥,对超警戒水位和超防御水位堤防段,按预案规定,配备堤防检查危险人员,实行全天候专管人员和群防巡逻措施。 市指防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值班自动化,积极开展水毁设施修复重建、农业生产自救、卫生防疫、项目建设等工作人员,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化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确保纪律不松弛。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发扬我市防洪优良作风,更加严格明确防洪规律,搞好始善终,搞好善成,以铁的规律和严谨的作风,确保江河湖库的稳定。

“我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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