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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周奥见习记者蔡亚文) 3月12日,省政协副主席马旭明率调查组来到我市,对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的意见。 前军方市长出席座谈会,市政协主席胡运星陪同调查。

马旭明一行先后来到西山古灵泉寺、观音阁,实地考察宗教活动场所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与部分民宗职工干部、宗教界人士交流,详细了解宗教事务管理、场所建设、活动开展、财产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

在听取有关情况报告后,马旭明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党对宗教事业的领导,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取得的事业成效。 他指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关系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安全,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党的宗教事业基本方针的重要副本,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事业基本方针,牢牢把握宗教事业的主导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宗教事业,不断开创宗教事业的新局面。

马旭明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率先学习法尊法法法的用法,切实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重复宗教中国化的方向,独立自主,大体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行,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布局落实开花结果 政协委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广泛集思广益,积极提出建议,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人民的意志,巩固和迅速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平、社会和谐的生动局面。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汪梦军、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志成、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段绪光参加了调查。 市委常委、统一战线部长邹霞参加座谈,副市长江国新陪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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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马旭明调研我市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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