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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温博侃通讯员曾凡政)于7月15日上午在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首例套贷涉案案件。

公诉机关表示,年4月至年3月,被告人梁某召集6名犯罪分子,分别成立位于孝感、黄石、襄阳三地的启涵企业,非法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以三地企业为载体,梁某、李某凯、张某 敲诈勒索犯罪15起,敲诈勒索金额共计47.7504万元诈骗犯罪28起,诈骗金额共计6.0667万元,我市许多受害者被骗,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案是鄂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在本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在审判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证明和法庭辩论,辩论双方对本案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定罪问题逐一发表了意见,最后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由于案件比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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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公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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